普洱市纪委监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365beat中文版_365防伪码查询系统_365bet最稳定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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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纪委监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1日 00:00:00    来源: 普洱日报     编辑:     阅读次数:

        普洱日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形成持续强大警示教育震慑,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富岩镇人民政府民政站工作人员岩空因违规享受国家低保被查处。岩空于2015年1月至2017年8月享受国家一类低保,但2015年7月大专毕业后,就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同时,岩空通过事业单位招考于2016年10月在富岩镇民政站工作,明知自己毕业后违规享受低保而没有及时主动停保,违规享受低保金4764元。目前违规享受的低保金4764元已清退。岩空身为民政工作人员,对自己违规享受低保的情况本应及时发现并报告,但仍违规享受国家低保政策,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4月26日,岩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公信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岩三因违反工作纪律被查处。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岩三作为公信乡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在负责农村低保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执行国家农村低保政策,导致辖区内“公职人员及家属”“村干部及家属”“死亡人员”“非在校生”等四类人员共88人违规享受农村低保金共计182554元,截至2018年3月16日已清退108200元,未清退74354元,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2日,岩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杨燕因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被查处。2011年9月至2013年2月,杨燕在担任整董镇党委书记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在履职过程中对整董镇人民政府长期多次套取扶贫、专项等项目资金,造成国有资金严重损失的问题失察失管,负有领导责任,违反了工作纪律;其从套取的资金中领取过节慰问金、电话补助费,违反了廉洁纪律。2018年4月24日,杨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耀因工作失职被问责。王耀在者东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因工作疏忽和失误,致使其负责审核上报的2015年者东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10户农户违反规定重复享受补助,涉及资金10.2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27日,王耀受到诫勉问责。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勐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周晓芬、富岩镇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办主任罕燕春、富岩镇综治办主任林楠、芒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石云晋因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周晓芬、罕燕春、林楠、石云晋四人分别在负责农村低保工作期间,未能正确、严格履行农村低保审核工作职责,导致辖区内不同程度存在“公职人员或家属”“村干部及家属”“死亡人员”“非在校学生”等四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了不良影响。周晓芬、罕燕春、林楠三人分别被诫勉问责,石云晋被通报问责。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仕敏、景信派出所所长刘晓旭、娜允派出所二级警员相勐因工作失职被问责。李仕敏、刘晓旭、相勐在负责辖区内死亡人口统计时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导致统计数据错误,对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孟连县2017年扶贫政策落实措施、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工作的整体推进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其中李仕敏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刘晓旭、相勐负有直接责任。李仕敏被孟连县公安局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行政问责,刘晓旭、相勐分别被孟连县公安局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问责。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扶贫办工作人员杨亚春因工作失职被问责。杨亚春在负责2017年度澜沧县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过程中,工作作风不实,未按要求履职,监督管理不到位,失职失责,造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中存在部分学员课时不足,仍足额领取补助的问题,杨亚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20日,澜沧县纪委给予杨亚春诫勉谈话问责。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扶贫办副主任李正清因工作失职被问责。李正清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在2017年澜沧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中,监管不严,履行职责不到位,领导不力,存在形式主义,未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开展培训,导致部分学员课时不足、乱发补助的情况。李正清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4月20日,澜沧县监委给予李正清通报批评问责。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李晓艳因工作失职被问责。林街乡人民政府在组织实施林街乡民族团结示范乡项目过程中行动缓慢、推进不力,致使项目超期9个月。李晓艳作为该项目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组织者,落实工作不主动不积极、执行力不强、责任心不够,工作中担当精神不足,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8日,景东县纪委给予李晓艳诫勉谈话问责。

        ●思茅区龙潭乡大沙坝村党总支因违反工作纪律被问责。在2018年2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和2018年4月4日上午11时,龙潭乡纪委在节假日纪律作风督查中发现,龙潭乡大沙坝村委会在上述两个上班时间段均无人员在岗,造成不良影响。大沙坝村党总支没有真正担负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职责不力,对该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4月19日,龙潭乡纪委给予大沙坝村党总支在全乡范围内通报的问责。

        (普洱市纪委)